根据关于《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补助办法》的要求,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且非财政全额供养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新引进台湾青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台湾青年是指16至40周岁(均含本数)的中国台湾籍居民,新引进是指招用的台湾青年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在莞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连续工作满6个月或满12个月,企业可享受吸纳就业补助,补贴标准:每名新引进台湾青年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可申领1.5万元的补助,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再申领1.5万元的补助,现将2025年2月审核通过的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补助公示如下:(见附表)投诉电话:23064223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6日附件:东莞市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补助公示名单(2025-02期).xlsx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