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企业: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推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4〕2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院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院校和企业自主评价机构遴选备案工作明确如下:一、工作时间院校申请备案,于3月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企业申请备案,条件成熟后随时提交申报材料,二、申报条件及要求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三、有关要求(一)申报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是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新职业,(二)院校申报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和等级应与专业设置、教学水平、办学条件及规模相匹配,企业申报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相关职业(工种)名称、等级设置应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通行行业技术规范,原则上申请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数量不超过3个,(四)申请备案的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负责部门,及时提交规范的申报材料,并根据通知做好初审评估现场准备和模拟评价等工作,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毛海军电话:0731-84907571附件: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推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院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