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规定,经人员申报、县就业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复审,5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拨付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相关程序拨付补贴,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6日受理电话:0718-4334007、4334005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创业者类型补贴金额(元)1巴东县伊肤美美容会所廖海英2023-5-31返乡创业人员5000.002巴东县野三关星概念奶茶店田晗丹2022-3-28高校毕业生5000.003巴东县佳客来餐饮店谭爱云2022-6-2返乡创业人员5000.004巴东县谭建东百货店谭建东2023-5-15返乡创业人员5000.005巴东县星冉美容美体店杨芳2023-8-28返乡创业人员5000.00金额合计25000.00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