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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杨浦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指引》的通知

杨浦区人民政府 | 2025-02-28
关于印发《2025年杨浦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指引》的通知各定点医药机构:现将《2025年杨浦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上海市杨浦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2月28日2025年杨浦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指引(2025年2月版)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二、工作方法、流程和内容(一)建立完善组织架构1.建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应成立以院长/药店质量部经理及以上层级管理人员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审定工作小组制定的机构的自查自纠方案,将业务科室、医务、财务、设备、信息、纪检等部门纳入工作小组,结合下发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机构内疑点数据及问题清单,牵头部门: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协同部门:机构内医务、临床科室、财务、设备、信息、纪检等部门,部门职责和工作内涵协同机制医保管理部门-统筹机构自查自纠方案的制定和推进落实-组织机构内部相关政策传达和业务培训-下发指导重点科室对疑点数据和问题清单开展自查和初筛,-检查检验部门指导各临床科室规范开展相关领域的自查自纠,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医保管理部门的数据要求提取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由医保部门联合科研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相关情况开展自查,各机构在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职能科室设置情况落实(二)确定自查自纠重点领域、重点科室和问题清单1.确定重点科室和领域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医务部门牵头组织临床科室、医技部门根据问题清单、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医保部门针对清单内容汇总各部门自查情况,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工作中形成的良好经验在报告内体现及时上报区医疗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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