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4〕149号)精神,现下达(拨付)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同步下达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具体金额、绩效目标见附件1—3),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等有关规定使用,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款“就业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三、此次下达(拨付)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预算执行管理,五、请将自治区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25年年初预算,六、请根据在绩效目标管理中的职责,在预算执行中按照自治区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和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结余较大、示范项目推进慢的地方,附件:1.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3.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明细表梧州市财政局2025年1月7日文件下载: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拨付)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梧财社〔2025〕3号).wps梧财社〔2025〕3号附件1、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