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忠财农〔2023〕4号)文件,我委印发申报指南,经公开申报、乡镇初审、专家评审、县级复核、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后,已下达项目批复文件,本次对剩余资金组织二次申报,现将《2023年忠县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于2025年3月24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附件:1.2023年忠县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申报指南2.2023年忠县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申报表3.项目申报正面和负面清单4.2023年忠县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5.2023年忠县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现场评审表6.2023年忠县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资料评审表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