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厦门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第一批补充备案的公告》,现补充认定厦门市喜驰科技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中厦门市喜驰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发证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详见附件1),厦门欣安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详见附件2),特此通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5年3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科技部门,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