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为支持你镇民政事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6号)文件,现下达一批省级补助专项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现对2024年资金进行结算,并下达2025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2.99万元(见附件),该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499项“其他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二、请你镇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福建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民规〔2025〕3号)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附件:结算2024年和下达2025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湄洲岛财政金融局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2025年2月27日附件结算2024年和下达2025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单位结算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预下达2025年省级补助资金本次实际下达省级补助资金需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已预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结算后,追加省级补助资金湄洲镇2.952.940.042.952.99合计2.952.940.042.95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