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北京九玖菲尔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于2024年10月25日受理的刘佳瑞与你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杏劳仲审字〔2024〕374号)已审理终结,依法裁决如下:一、北京九玖菲尔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第一分公司支付刘佳瑞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工资1680元,二、驳回刘佳瑞的其他仲裁请求,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