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9号)、《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阜新市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阜人社发〔2022〕20号)和《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新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60号)、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新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阜人社函发[2024]33号)、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关于阜新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阜人社发[2020]90号)的精神,拟对符合申请条件的1家单位3人,发放2024年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补贴11658.0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6011515,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