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任务已整改完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监督电话:024-62788397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邮政编码:110161附件: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任务验收销号意见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2025年3月18日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任务验收销号意见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对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一、整改任务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运输比仅为45%,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水路、管道(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等绿色运输占比达到80%,建立完善省(中)直及省与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调度推进机制,(三)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未达到80%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2022年年底前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建立了阜新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阜新市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共1家,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运输结构调整有关政策要求,(三)整改目标完成情况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大宗货物年运输量280.3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