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我市企事业单位在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民营经济领军人才,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国家科技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四名)或2项二等奖(前三名),(2)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4名)或2项二等奖(前三名),获全国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的主创人员(前五名),本次选拔工作单独设置民营经济领军类人才申报指标,三、推荐数量各开发区、区县(市)推荐名额:专业技术人才2名,市直各单位推荐名额: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各1名,四、推荐程序(一)推荐工作由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要把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战略、强化创新驱动和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不得混用或自行调剂专业技术人才、民营经济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及青年人才指标,(四)此次选拔工作通过“郑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管理平台”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二)报送时间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请于2025年3月23日前将人选推荐函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