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潮人社通〔2023〕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45号)的规定,拟对符合潮安区(含枫溪镇)2024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原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条件的蔡健达等人员进行贴息,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拨打投诉电话或寄送投诉信件反映,投诉电话:0768-5813059收件人:潮安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信件投寄地址:潮安区城区甘泉街一号附件:潮安区(含枫溪镇)2024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原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公示名单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8日附件:附件:潮安区(含枫溪镇)2024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原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公示名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