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拨付2022年市直企业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现拟对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056家中小微企业,按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予以返还,返还金额11476868.73元,拟对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等31家大型企业,按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予以返还,返还金额1439492.42元,第一批返还企业共计1087家,返还金额12916361.15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电话:0715-8235987邮箱:412910121@qq.com附:1.咸宁市直2021年第一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明细表咸宁市直2022年第一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明细表.xlsx2.咸宁市直2021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明细表咸宁市直2022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明细表.xlsx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