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GP),同时进一步征集有意向的投资方参与基金有限合伙的建设合作(作为LP,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金基本情况(一)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由汕头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不高于20%(含),基金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30%,(三)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为5年,但基金存续期不得超过7年,二、基金普通合伙人征集要求(一)基金管理机构(GP)资质1.在中国大陆依法成立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原则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核心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人员,5.具有参与设立并管理2支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的经验,三、其他事项(一)请有意向合作的基金管理机构和投资方按附件1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需盖章)提交至汕头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若申请机构和投资方未在征集时间内按附件要求提交申请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附件:1.基金合作申请材料清单.docx2.基金管理机构合作申请登记表.docx3.基金设立方案(参考模板).docx4.基金意向出资方申请登记表.docx汕头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3月18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