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2号),将省商务厅下达我市口岸建设事项专项资金350万元分配给大亚湾区,对大亚湾区智慧口岸项目建设给予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3月2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惠州市商务局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