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64号)规定,我局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初步确认1家单位(见附件)符合2023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现予以公示: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1.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3.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未受环保处罚,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联系电话:8870642、8870631,序号单位名称返还金额1南平市人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14196.64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