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43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农产品加工科创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4〕234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圆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奉化区农产品加工科创园区经由建设主体申请、部门联合评审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已符合园区认定要求,同意认定为“奉化区级农产品加工科创园”,并被评定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农产品加工科创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4〕234号)中的“园区建设扶持政策”,经主体申请,区级审核,现拨付宁波市圆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创建2024年度浙江省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奖励资金100万元,公示期限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经济发展指导科(数字化发展科)反映,联系人:王老师,通讯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长汀路242号,2024年度省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奖励资金一览表单位:万元序号园区名称主体名称创建时间创建类型奖励资金1宁波市奉化区农产品加工科创园区宁波市圆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100万元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