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办、新城街道经济服务办、高照街道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各镇供销社:根据《关于加快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秀洲政办发[2023]48号)文件精神,现就秀洲区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有关政策申报的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镇(街道)、村(社区)、农业推广单位,二、政策类别和奖补标准详见《秀洲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导向目录》三、申报程序1、奖补类政策:申报主体在4月15日前通过“嘉兴市惠企政策直通车”(https://jxhq.seehealth.net:10443/policy/#/)平台完成在线申报,各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并完成在线审核等工作,各镇供销社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2、项目化管理类政策:按项目化管理执行,四、其他事项1、各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供销社应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发动和申报辅导,2、各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同一实施单位、同一内容、同一类型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助,奖补类政策实施起止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各申报主体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附件:秀洲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导向目录嘉兴市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嘉兴市秀洲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