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管理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和《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3〕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能源管理中心)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支持本市工行业用能单位、数据中心、园区用于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中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信息上传等内容的投资,(三)申报单位按照节能减排相关文件工作部署,(七)项目建设应满足《上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办法》(附件1)要求,三、申报审核程序(一)实施方式,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sh.gov.cn)进行填报,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包括对申请表(含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法人资格、经济状况等进行审核,受理窗口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附件1、2通过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sh.gov.cn)进行填报下载,五、材料受理窗口(一)网上申报系统账号、使用等问题咨询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技术支持60801111转2(二)项目申报咨询毛俊鹏市经济信息化委产业绿色转型和发展处23119418(三)申报材料提交项目所在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集团公司)初审盖章后,六、重要声明(一)已经申报《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中其他板块补贴的项目,附件:1.能管中心项目申请表及报告2.关于自然人的信用查询授权书模板3.项目申报材料装订要求4.上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办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2月25日附件:绿95附件.doc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