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富阳区“富春山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富政办〔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精品示范线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富委办〔2015〕32号)、《关于下发<杭州市富阳区“富春山居美丽山居”特色村创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富委办〔2016〕41号富财农〔2016〕225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对2025年第一批富阳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8952437189524107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7日2025年第一批富阳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