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管理办法》(晋科发〔2022〕74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验收工作,一、验收范围2023年批准立项的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科技部领导肯定性批示(需标注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字样),经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依次审核后提交,1.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需要提供工作总结、研究报告、政策建议专报、科技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真实性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并上传相应印证材料,省科技厅对项目研究报告进行查重,省科技厅在系统核验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提交经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的验收材料纸质版3份,(省科技厅存档一份原件)2.其他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在系统核验后,向省科技厅提交经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的验收材料纸质版3份,项目负责人应在2025年4月7日前在线提交相关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