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吉林市工信局和吉林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社会公众均可对《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本信息公开后7日内(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三、联系方式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市政府四号楼吉林市工信局619室,联系人及电话:张喜民0432-62049710附件:《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12日初审:杜辰宇复审:张喜民终审: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