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共有18名申请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拟予以认定,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878-6550138,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7日序号乡镇(街道)姓名拟认定人员类别1刘燕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2王芳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3谭蓉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4关耀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5尹光亮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6李金华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7杨树琼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8刘琼仙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9左莉莉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0刘云芬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1中山镇周尚美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2东瓜街道余昌仙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3彝海街道张云丽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4东瓜街道方艳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5东瓜街道李德存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6东瓜街道刘福敏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7东瓜街道李占发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18东瓜街道伍丽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