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12号)要求,2025年3月3日,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竞争性评审会,经过竞争性评审,确定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地区名单为(按行政区划排列):杭州余杭区、钱塘区,宁波江北区、余姚市,温州乐清市,嘉兴平湖市、桐乡市,金华义乌市,台州黄岩区、天台县,宁波市入选地区不纳入省级补助范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7天),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571-87053147传真:0571-87053036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