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5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3〕73号)、《丽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丽财农〔2023〕49号)、《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玉财农指〔2023〕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玉龙县养猪业发展制定实施方案,一、项目摘要(一)项目名称:玉龙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二)项目总资金:中央资金40万元,(三)项目主管单位:玉龙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玉龙县财政局,(四)项目建设地点:玉龙县16个乡(镇、办事处),(五)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7月—2024年6月,(六)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用于生猪疫情防控、防疫支出及品种改良,二、项目完成情况一是补助资金177030元用于购买动物疫病防控物资,二是补助金额139800元完成2个生猪调运监管平台建设并通过验收,三是补助资金83170元用于品种改良(引进种猪16头,项目所有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完成,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17日监督电话:玉龙县畜牧兽医局0888-5157467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2025年3月10日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