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1月27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2024年12月28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5年1月27日国务院批准)第一条为了规范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的监督管理,第二条经核准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的自驾游游艇,依法对自驾游进境游艇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自驾游进境游艇在抵达、离开口岸前,向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机构报告抵达、离开口岸的时间和停留地点,自驾游进境游艇办理出境手续后应当直接出境,第五条自驾游进境游艇应当在规定的港口、游艇码头、停泊点、海上游览景点停靠,自驾游进境游艇在航行中需要临时停靠的,第九条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境游艇的管理及其所载物品另有规定的,落实自驾游进境游艇免担保政策促进游艇产业健康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解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4年12月28日,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健康发展,对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实行免担保政策,自驾游进境游艇免担保政策实施以来,明确海南继续实施自驾游进境游艇免担保政策的法律依据,明确经核准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的自驾游游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