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详见科技厅网站“通知”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304/5640.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指南,并进行项目审核把关,二、申报时限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13日8:00至4月23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5年4月18日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三、申报咨询农林资环与民生服务科,3104358,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