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因部分示范主体未按照要求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技术模式,现决定补充遴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水稻侧深施肥、增施有机肥)实施主体各1-2户,承担我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技术,3、遴选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科技意识较强、种植水平较高、工作积极性高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遴选实施主体在农业生产上具备发挥示范、引导、带动的作用,3、实施主体在同一年度内申请其他农业项目补助的,4、已申报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示范主体不得重复申报,四、补助面积及金额1、示范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技术应用面积200亩,2、经济作物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技术应用面积200亩,五、遴选程序1、各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遴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根据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由各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牵头,2、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查申报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实施主体进行筛选,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地址:灌南县现代农业技术中心联系人:吴鹏程电话:18260394049附件: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示范主体申报材料.docx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