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为推动珠海市对口遵义市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促进遵义市劳动力更充分转移到珠海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二、补贴条件和标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遵义籍劳动力,按规定在珠海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及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享受吸纳遵义籍劳动力就业补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时段不纳入补贴计算时段内,不给予相应补缴期限内的补贴,三、补贴期限每人只享受一次,四、申请时间和程序按照“免申请、主动发”原则,由经办机构通过社保后台定期筛选符合条件人员数据,经网上服务平台推送至企业,由企业进行信息确认后,按程序发放,对因信息不完善、系统未能筛选出又确实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企业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zhrsj.zhuhai.gov.cn/)中“法人服务”的“补贴申办”模块中提出申请,或向企业所属辖区经办机构申领,补贴申领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五、资金来源除按规定从2022年度珠海市对口遵义市东西部协作资金支付外,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