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二轮)活动新购车补贴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或超过异议期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3楼315办公室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77749附件: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二轮)活动新购车补贴审核通过名单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2025年3月14日附件:1.附件: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二轮)活动购车补贴审核通过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