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5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原则上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目录(2024年版)》,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申请产品应为2024年2月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请报告》要重点提炼产品的技术创新点,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产品与国际对标产品的性能及指标对比分析报告,2.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入“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事项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进行严格初审,不得推荐申报首批次新材料:①未经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现场核查的,包括:申报材料描述的产品功能和参数与产品实际不一致的,5.“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电话:0551-62871741,邮箱:zhangxiaolu@ahjxw.gov.cn,附件:1.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项目汇总表3.专家推荐函(参考模板)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月14日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