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区内独立法人二、申报条件申报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孵化器运营主体为注册地在本区域内的法人单位,4、孵化器建立了孵化培育企业的相关制度,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退出机制及孵化服务制度,5、孵化器建立了孵化服务体系,6、孵化器自有场地内注册办公并经备案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备案网址:天堂E创:https://sti.kj.hangzhou.gov.cn/technology-brain-web/homePage),在孵企业备案时须上传科技企业入孵申请表(附件3)、孵化协议和营业执照扫描件,三、申报材料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4、孵化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注明是否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及社保清单,5、创业导师名单及导师聘任文件复印件,6、入孵条件、毕业标准、退出机制及孵化服务等孵化器管理制度的复印件,7、孵化器对在孵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清单及其相关佐证台账,如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照片、签到表等材料的复印件,8、孵化器场地内注册办公并经备案的在孵企业名单及市备案系统截图、在孵企业营业执照、科技企业入孵申请表、企业入孵协议的复印件,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送至区科技局,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科技局联系人:吕思思0571-86691326地址: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02室附件: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表.doc附件2在孵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附近3科技企业入孵申请表.docx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