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5号)文件精神,“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补贴数额不超过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社保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3”,经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2024年第三批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共有6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23名,补贴金额108404.63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联系电话:0351-7117411附件:1.2024年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汇总表(第三批).xls2.2024年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明细表(第三批).xls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