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梅州高新区初审,市商务局复核、集体审核同意后,现将2025年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外商投资事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月13日至3月19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逾期不再受理,附件:2025年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事项)安排计划表.pdf梅州市商务局2025年3月13日(联系人:张晓燕,联系方式:218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