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农发[2024]3号)、《2024年度海宁市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海农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下拨盐官镇桃园村等4个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试点的相关基本工资补助资金,时限为6个月(2025.04-2025.09),共计10万元,现将海宁市农村职业经理人基本工资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635703(农业农村局科教科)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87288033(纪检组)海宁市农村职业经理人基本工资补助名单.docx2025年3月10日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