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精神,开展2021年度市级创新载体创新券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区范围内的市级创新载体(发文认定或备案的科技创新载体、在温科研院所和高校及下属院所),二、补助金额按照政策支持范围内的2021年度实际兑现总额不超过30%予以补助,三、补助范围市本级创新券补助范围为市级创新载体为非关联关系(包括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系)的温州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创业者提供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或已列入省级、市级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市本级创新券补助范围,已经获得省级创新券补助的创新载体,将依法追回创新券及已兑现或补助资金,5年内不得申领、使用创新券或申请绩效补助,四、申报流程(一)申报单位于5月10日前登录温州科企通办事系统(网址http://dn.wzkj.gov.cn/)在线填报《温州市创新券创新载体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三)市科技局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联系电话:88962035,联系电话:88962080,附件:温州市创新券创新载体补助申请表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5日附件:温州市创新券创新载体补助申请表单位名称载体名称市级载体类型发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序号服务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合同或协议总金额(元)企业自付金额(元)创新券抵用金额(元)创新券编号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