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虹口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虹口区学校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现将《虹口区学校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2025年1月8日虹口区学校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虹口区教育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出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虹口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院校等)以及其他教育单位(以下统称“学校”)在教育管理与教学活动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相关活动,第三条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虹口区教育领域的应用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第二章发展与应用第四条鼓励学校积极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环节的创新应用,第五条学校在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第六条鼓励学校采用多种方式培训教师掌握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学中应用的技术和教学方法,由教学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和学生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培训和指导,引导教师和学生正确、合理、安全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第四章安全与保障第十三条学校应高度重视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的安全问题,第十六条建立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区域、学校、班级三级进行分级处置:区域层面:安全管理:虹口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学校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