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办银行、担保机构: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现就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人群范围,个人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实际合同利率上限不超过LPR,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定价合理、透明,超过一年期贷款采取按月付息、不定期还本,到期一次性结清,二年期(含)贷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应归还本金的20%,贷款到期日前结清剩余本金,三年期(含)贷款自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内应归还本金的20%,24个月内应归还本金的50%,贷款到期日前结清剩余本金,本通知实施前已生效的创业担保贷款合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2024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政策解读:【图文解读】《关于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