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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5-03-11
2.评估数据采集时间:实验室自获批建设以来,评审专家组通过审阅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进行评估打分,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未经批准不参与评估、依托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取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四、材料报送参与评估的市重点实验室须提供以下材料:1.《南阳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见附件2),3.反映绩效及建设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nyjhk@126.com五、有关要求1.评估是掌握实验室整体运行情况和创新绩效的重要措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验室做好评估准备工作,按要求提供与评估有关的全部资料与信息,按时上报评估材料,对不按时上报和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主管部门(单位)、依托单位和参评实验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估公正性,并对提交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估材料和《2025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评估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5年4月10日-11日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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