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医药储备在防范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浙经信消费〔2022〕5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杭州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2022年5月16日至25日向市经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或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85257102(生物医药产业处),传真:85257120,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203室,附件:《杭州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