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季度,我区辖区内37家中小微企业分别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117名高校毕业生、6名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7〕384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24号)的文件精神按其为特定群体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应享受社保补贴资金494173.1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1日公示举报电话:64497458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7日附件:2024年四季度瑶海区中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社保补贴公示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