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政策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平稳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按其2010至2012年年均屠宰检疫量每头4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广州市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市桥分公司、沙湾分公司、化龙分公司和石基分公司4家生猪屠宰场已平稳关闭,原址不再从事生猪屠宰业务,符合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条件,具体拟补偿资金情况如下:序号屠宰企业名称2010至2012年年均屠宰检疫量(头)每头补偿标准(元)财政补偿金额(元)其中区级财政(元)1广州市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市桥分公司15592940623716037422962广州市番禺食品有限公司沙湾分公司13720040548800032928003广州市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化龙分公司18507640740304044418244广州市番禺食品有限公司石基分公司2008774080350804821048合计6790822716328016297968涉及的市级财政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根据资金下达情况,本次拟拨付区级补贴资金200万元,资金缺口部分待实际下达后另行拨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0日开始至3月15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部门:番禺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番禺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屠管科联系人:高先生、巫女士联系电话:020-39199312番禺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10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