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4〕34号)中第四点: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2000元/人,通过企业申报、县就业局复核、县人社局审核,2024年度符合吸纳就业补贴条件企业1家,吸纳毕业年度大学生2人,补贴资金4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电话0839-4202047,0839-4222255,附件: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1日附件下载下载附件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xlsx下载附件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