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指导商标权利人、使用单位依法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附加值,更好的发挥地理标志引领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策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乳山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参考下列格式写明具体意见,落款处请签字/盖章,纸质或者扫描件报送至市场监管局,格式:原文中第*条**,建议修改为***,原因(或依据)为***,征求意见截至6月16日,附件1《乳山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起草说明.pdf附件2:乳山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16).pdf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