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7.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四、具体申报方式1.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8:00至4月23日16:00,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4.业务咨询电话:010-88387129,010-88387238附件:1.“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2.“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3.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国家疾控局综合司2025年2月26日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