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6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4〕15号)文件精神,拟将嘉兴市梅溪商贸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确定为奖补对象,具体名单、奖补类型、奖补金额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4日前向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73-83683025,附件:2024年市场提升省补专项资金清单.xlsx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