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静乐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静农工组发〔2024〕14号)、静乐县2025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静农工组发〔2024〕15号)文件,现将我局使用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实施的农业产业补助项目予以公示,申报详细事宜到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各项目具体负责人,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监督电话:12317(监督举报电话)0350-7839586(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实施主体:全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种植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程序:经营主体按照自主申请、自担风险的原则提出书面申请,由租赁土地属地村委会初审加注意见,报乡镇政府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复核,(主体申报→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复核)附件:静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拟实施农业产业补助项目明细表根据静乐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静农工组发〔2024〕14号)、静乐县2025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静农工组发〔2024〕15号)文件,现将我局使用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实施的农业产业补助项目予以公示,申报详细事宜到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各项目具体负责人,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监督电话:12317(监督举报电话)0350-7839586(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实施主体:全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种植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程序:经营主体按照自主申请、自担风险的原则提出书面申请,由租赁土地属地村委会初审加注意见,报乡镇政府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复核,(主体申报→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复核)附件:静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拟实施农业产业补助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