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补助资金对推进我市文旅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杭州市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杭文广旅游局〔2023〕53号)和《杭州市级“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财教〔2023〕44号),市文广旅游局决定开展2025年杭州市文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建设期一年(含)(文旅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除外)以上并已完成实施,申报项目为已列入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培育名单,促进我市旅游接待服务提档升级的“微改造、精提升”项目,3.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项目,促进文旅等多元融合的新业态、新产品项目,申报单位为持有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开展入境旅游业务的企业,申报单位为持有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开展入境旅游业务的企业,补助对象为由杭州市政府或市文广旅游局确定的承担杭州市本级旅游集散、换乘企业(单位),11.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和“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和“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建设按因素分配法给予补助,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驿站(旅游厕所)、文旅咨询服务、重点旅游行业数据采集等内容,二、注意事项请于3月10日前将《2025年杭州市文旅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汇总表》发送至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