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专家对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评审,现将《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情况表》(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通过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对匿名反映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贾贵雄0871-68143764通讯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室邮编:650000附件: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情况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3月3日附件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情况表序号补助企业补助金额(万元)备注1昆明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云南超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